某POS機銷售公司員工王某盜取多位公司顧客的現(xiàn)金,共計4萬余元。近日,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(qū)檢察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對王某提起公訴。
2017年6月初,王某在QQ上和浙江寧波的陳某聯(lián)系,從陳某處以7500元價格購得三部有竊取銀行卡信息功能的pos機和一部寫卡器。當有客戶把故障的POS機退給王某修理時,王某便將這種“特殊”POS機“好意”借給客戶使用,后王某成功竊得在該POS機上消費過的兩張銀行卡信息并通過寫卡器偽造成功。
6月17日和24日,王某借故分別讓兩位女性朋友帶上自己事先準備好的帽子和口罩,驅(qū)車到預(yù)先挑選的銀行ATM機取款,共騙取40500元,事后王某將偽造的銀行卡掰碎丟棄。
目前,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