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非法套現(xiàn),刷個卡就能賺錢?為輕松賺錢,南平市浦城縣一公司老板竟動起了這歪腦筋,虛構店鋪多次利用POS刷卡機幫人非法套現(xiàn)100余萬元賺取傭金,最終觸犯法律紅線,真是得不嘗失。近日,浦城法院審結了首起利用POS機幫人套現(xiàn)的案件,被告人胡某構成非法經營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,胡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在其經營的浦城縣某公司虛構“浦城縣麟化超市”,利用pos機虛構消費的名義幫助馮某、姚某等27人進行信用卡套現(xiàn),共套取現(xiàn)金113.5726萬元,胡某從中收取手續(xù)費1萬元左右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胡某違反國家規(guī)定,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(POS機)方法,以虛構交易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(xiàn)金113.5726萬元,擾亂了市場秩序,情節(jié)嚴重的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。案發(fā)后,被告人胡某自首,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,其退出獲取的非法利益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結合被告人胡某的犯罪情節(jié),悔罪表現(xiàn)等情況,遂作出如上判決。
法官說法:使用POS機結算,必須建立在真實交易的基礎上,使用POS機套取銀行資金的,違反了臺海網(wǎng)使用管理規(guī)定,危害了銀行資金的安全。因此,通過POS機幫客戶套現(xiàn)的行為不再是一般的違規(guī)行為,而是一種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。本案中被告人胡某虛構超市,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幫人套現(xiàn)獲得傭金,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,最終以非法經營罪被判刑。
法官提醒: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在此提醒那些想創(chuàng)業(yè)致富的人們,在追求財富的路上不能一味圖財,最終使自己身陷囹圄。同時,也提醒那些用信用卡套現(xiàn)的持卡人,不要試圖投機取巧,利用多張信用卡進行套現(xiàn)倒賬,來追求超出自己經濟實力的消費,影響自己的信用記錄,最終可能導致自己構成信用卡詐騙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