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(xiàn)如今,POS機應用廣泛,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活,但有人利用安裝、退修pos機的機會“變魔術(shù)”,將原本屬于他人的鈔票神不知鬼不覺地“變”進自己的腰包!
天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。昨天,自以為能將“POS魔術(shù)”變得天衣無縫的兩名男子站上法庭,被海寧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刑并處罰金。
用POS機“變魔術(shù)”
阿兵現(xiàn)年28歲,江蘇阜寧人,是一家電子產(chǎn)品公司的老板。阿奇小阿兵幾歲,是這家公司的一名員工。他們都是受銀行委托安裝POS機的技術(shù)人員。
去年5月的一天,海寧某珠寶店的張老板想裝一臺POS機,銀行便把這筆業(yè)務交給了阿兵所在的公司,由阿兵負責做機器,阿奇負責入件。作業(yè)時,阿兵偷偷告訴阿奇:“POS機綁定我們公司的,不要綁定客戶的。”
“這樣不符合規(guī)定吧?綁定公司的賬戶,錢不是到不了客戶的賬戶了?”阿奇吃驚地問。
“我要用這筆錢去購買POS機裸機,錢之后會還的。你如果不做,就不用在公司上班了。”阿兵對阿奇說。
于是,當阿兵和阿奇到張老板的店里安裝POS機時,張老板問:“手續(xù)費能不能低一些呢?”阿兵不假思索地說:“當然行,只需一次性在POS機上刷卡20萬元,之后就能永久免手續(xù)費了。你過幾天會收到手機推送的信息,20萬元直接到你綁定的銀行卡上了。”
張老板不知其中的貓膩,非常開心地刷了20萬元。第二天,張老板的錢卻沒到賬。他問出了什么事,阿兵說過幾天就到了,張老板不斷追問,阿兵卻一直推脫。后來,張老板找到銀行,這一查,才發(fā)現(xiàn)20萬元刷到了阿兵的賬戶,于是趕緊報警。
兩男子被判刑
警察將阿兵和阿奇擒獲后,才發(fā)現(xiàn)這并不是他們第一次在POS機上“變魔術(shù)”。
去年5月11日,阿兵為嘉善一家酒店安裝POS機時,以同樣的手法“變”走了這家酒店20萬元。嘗到“甜頭”,他又在5月28日趁著退修POS機偷梁換柱,修改了POS的賬戶前端,竊得另一被害人8萬余元。
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,阿兵和阿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單獨或共同采取秘密手段竊取公民財物,其中阿兵參與3次,價值49萬余元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阿奇參與1次,價值20萬元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觸犯了刑法,均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海寧法院一審此案認為,被告人阿兵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,并處罰金9萬元;被告人阿奇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,并處罰金3萬元。
“由于公司的資金鏈有缺口,才會想出這招‘拆東墻補西墻’。剛開始,真的沒有想過不給,只是想借用一段時間,沒想到欠的錢越來越多……現(xiàn)在看來,真是得不償失,我真的知道錯了!”阿兵在法庭上后悔莫及地說。